教基[2013]38号 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八所省示范高中2013年自主招生的批复 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芜湖市十二中、无为中学、无为县一中、芜湖县一中、南陵中学、繁昌县一中: 你们报送的2013年自主招生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同意你们2013年进行高一自主招生。 二、自主招生对象及条件:芜湖市(含四县、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条件由各校确定。 三、自主招生计划:芜湖市一中58人;安师大附中26人;芜湖市十二中 15人;无为中学47人;无为县一中63人;芜湖县一中43人;南陵中学50人;繁昌县一中33人。 四、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统一为:2013年4月22-28日;文化课测试时间统一为:2013年5月1日。文化课测试由各校确定测试内容,严密组织。 五、各校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 六、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七、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八、各校要认真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意见》(皖教基[2012]30号)的相关规定。 九、各校要严格按照本批复的要求,认真制定自主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录取办法,及时对外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十、各校须将已对外公布的自主招生简章,加盖学校公章,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一式两份)。逾期不报,影响录取工作,由各校承担责任。 芜湖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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